1月17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规财法规司司长蒋成嘉、待遇保障司司长樊卫东、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价采中心副主任王小宁,以及价格招采司司长丁一磊、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医保中心主任王文君、大数据中心主任付超奇,就2025年国家医保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
2024年,国家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保基金是安全的、可持续的,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的基本盘是确定的。下一步,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将继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守好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国家医保局将一以贯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持续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和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大提高“四不两直”飞行检查覆盖面。二是不断织密“不能骗”的天罗地网。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加快推动大数据监管试点成果推广应用。三是健全完善“不想骗”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一是药品范围上,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二是使用范围上,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工作安排上,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今年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拟参照医保目录调整程序,但会发挥好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让保险公司充分参与。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四是支持落地应用上,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指标、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2025年3月31日前,所有统筹地区的数据工作组都将投入实际运作,向医疗机构公布数据,希望医疗机构能够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国家医保局将按照“源自临床、尊重临床、服务临床、引导临床”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厂家药品)价格治理目标已基本实现。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建设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全量汇总展示各地挂网价格信息,并对首涨、高涨幅等异常价格行为予以标识,敦促各地持续纠正不合理的挂网高价。国家医保局将发挥先行省、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改革步伐,通过医保基金预付和即时结算,大幅度提高整个医保体系的资金周转效率。2025年,全国80%左右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即时结算;2026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国家层面,将在上半年开展第11批药品集采,下半年开展第6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并适时启动新批次药品集采。地方层面,将开展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预计达到20个左右,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高值耗材等。预计2025年国家和联盟组织开展的药品集采品种将达到700个。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编制发布工作,指导地方规范整合现有价格项目。近期,正在研究心血管外科立项指南,考虑统一新增心室辅助装置(人工心脏)植入的价格项目。国家医保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以建立独立险种、制度覆盖全民、政策规范统一、契合我国国情为目标,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医保局将建立健全长护险17项核心政策和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已印发13项政策。国家医保局初步考虑从三方面发力:一是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更好保障生育权益。二是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加强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做好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用保障。三是优化生育保险管理服务,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将加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步伐,扩大应用地域范围,弘扬共济理念,激活沉睡资金,服务广大参保群众。国家医保局将继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相关措施,巩固提升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进一步方便居民异地就医。持续优化新生儿医保服务,做好参保温馨提醒,保障新生儿及时参保、及时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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