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2-13
工作地点: 宜宾
公告详情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于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行政办公室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邮箱:jpzwsy@126.com
4.报名所需资料:①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纸质1份,②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仪表仪容等。
(四)体检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并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相关要求及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面试、体检等事项,将会电话告知。因报考者自己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929156。
附件: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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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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